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辽科创办发【2021】2号),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辽宁省2025年第二批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5月28日前,企业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区市县科技管理部门5月30日前完成向市科技局推荐工作。
二、申报方式
依据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企业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其中一种申报。
企业通过登录“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4.175)进行申请填报。
三、有关要求
申报企业要按照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的有关规定,如实提报必选和可选佐证材料,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网上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实地考察企业的方式,加强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
附件:《辽宁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pdf
联系人:刘丽宏 39989876
邮箱:cyc39989879@163.com
省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姚盼 13898640078
朱东栋 13478491019
黄思凯 18004266870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