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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81号)及省工信厅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规范条件企业申报(一)企业申报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发展规划,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Ш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等。2.企业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纸加工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要求。(二)申报程序。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本辖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指导企业对照具体行业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对各项要求的符合性作出详细说明,提供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各申报企业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纸左侧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电子材料需提供盖章扫描版、可编辑版,通过U盘存储报送)于5月23日(星期五)下班前提交至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04办公室,并同步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材料报送”板块提交申请材料。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一)请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督促本辖区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于5月23日下班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资源行业企业年报管理”板块线上报送我局。(二)请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济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需要变更、撤销资格的企业名单于5月23日下班前报送我局。变更企业需附相关资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随附电子版材料光盘(PDF、Word版本均需提供)。联系人:柴泽人 联系电话:0931-8775300 附件:区(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 附件下载:区(县)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表.doc 相关资料:各相关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准入)条件.rar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9日 |
原文链接: https://gxj.lanzhou.gov.cn/art/2025/5/20/art_2698_1502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