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符合:

(一)相关项目进入区经信局固定资产投资清单的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符合前述要求的申报主体,属于副中心数字经济、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能源重点产业的,可先行提交申报材料,我委将于收到材料后就企业资质与产业部门另行确认。

(二)企业于副中心各银行在2023年1月1日(含)后,2024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了中长期贷款,根据2024年度还本付息完成部分申报此项政策支持。

事项描述

对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及符合副中心定位的重点企业用于投资建厂、设备购置,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给予贴息支持,单家企业最高支持2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3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2024年度完税凭证(含个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申请政策支持的文字材料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与副中心各银行签订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中长期贷款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与贷款合同对应的,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还款(本金)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5-23至2025-06-1323: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