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和广西贵港市平南县白沙江六陈镇段防洪整治工程设计变更进行审查的请示》(平水报〔2025〕37号)收悉。该项目设计变更报告已由广西玉林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完成并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工程位于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大湟江上思洪村下芦屯拦河坝至平垌村坡头屯河段,主要建筑物为新建防洪堤、护岸、排涝涵、人行桥、下河码头。2019年11月8日贵港市水利局、贵港市财政局以《贵港市水利局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贵水批〔2019〕55号)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批复工程治理起点为大湟江上思洪村下芦屯拦河坝,终点为平垌村坡头屯,治理河段长13.5km,新建防洪堤1.109km,新建护岸长1.783km,新建排涝涵2座,人行桥2座,下河码头2座。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256.58万元。

二、设计变更的必要性

工程于2024年8月1日开工,由于左岸ZA0+000~ZA0+392下塘桥下游约205m河段居民房屋临水而建,无足够位置建设防洪堤,现阶段无法形成封闭的防洪保护区,无法达到防洪效果。右岸YE0+000~YE0+717段防洪堤建设本意为保护规划建设的特色小镇,而特色小镇因基本农田无法调整的原因近期无法实施,现阶段该河段防洪保护对象仍为农田,建设防洪堤的必要性不强。且项目建设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9.09亩,无法调整,大鹏镇人民政府要求取消镇区2个河段防洪堤建设。因此,为了避免浪费国家资金,对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是十分必要的。

三、设计变更方案

(1)基本同意取消大鹏镇镇区ZA0+000~ZA0+392、YE0+000~YE0+717两段防洪堤建设。

(2)基本同意ZA0+009~ZA0+099段90m变更方案:建设堤身迎水面堤脚埋石砼挡墙,墙后填土填筑高程与挡墙顶高程持平。

(3)基本同意取消原设计位于ZA段范围内的Z1#下河码头、Z1#排涝涵,YE段范围内的133m上堤道路、Y3#下河码头、1#人行桥、2#人行桥、Y1#排涝涵、QA段发电引水渠(QA0+000~QA0+288)、QB段发引水渠(QB0+000~QB0+151)以及与之相关的机电金结设备。

变更后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为13.5km,新建护岸总长度1.873km,其中左岸护岸0.599km,右岸护岸1.274km。

四、设计变更概算

经审定,变更后工程总投资概算为551.23万元,更概算投资比原初设批复工程概算总投资减少705.35万元。

工程变更设计方案及其他请按照《关于提交〈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玉水电函〔2025〕5号)执行。

附件:关于提交《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玉水电函〔2025〕5号)

贵港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1日        

文件下载:

(贵水审批〔2025〕6号)贵港市水利局关于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docx附件:关于提交《广西平南县大湟江大鹏镇河段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玉水电函〔2025〕5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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