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合法经营,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态正常、财务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带动和促进作用。
(二)申报项目发生时间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2月31日(含)(各支持方向如有特殊要求,按其要求执行)。
(三)申报主体为电商企业或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
(四)电商企业:支持平台企业积极发挥赋能带动作用,支持企业进一步拓展网络自营销售渠道,引导电商服务企业加大对相关企业扶持力度。
(五)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支持新能源车企新建汽车交付中心,丰富消费体验,焕新消费渠道;支持传统4S店转型升级传统销售模式,拓展交付功能,推动销售服务网络创新。
事项描述
(一)支持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1.对于获得市级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或者培育促进网络消费发展政策奖励兑现的企业,按照市级支持资金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200万元。对于未达到市级支持标准的企业:1.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每培育1家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增速不低于30%的企业,一次性支持2万元,单个平台企业累计最高支持100万元。
2.对通过自建平台或入驻第三方平台拓展网络自营销售渠道的企业,每在一个新拓展平台实现的成交额不低于250万元,一次性支持2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支持20万元。
3.对全年直播电商或即时零售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不低于20%(上年同期不为零)的企业,一次性支持5万元。
4.对带动5家(含)以上企业累计成交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电商服务企业,按不超过该累计成交额的0.5%给予支持。单个企业累计最高支持100万元。
(二)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供给。对新开业(或新建成)的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一次性支持5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申报单位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3
申报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企业近2年完税凭证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企业信用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6
电商企业需提供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需提供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5-06-09至2025-06-20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