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2020-2022年在我省设立的年度研发经费达50万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进行分段补助。自补助政策实施以来,有效强化了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高了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了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我省R&D经费中企业资金从2021年771.65亿元增加到2023年1043.04亿元,年均增幅16.26%。
为优化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奖补对象、奖补标准等条件设置,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引导作用,助力我省战略性新兴行业发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希望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形成更加有效的措施。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希望大家踊跃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