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的通知》(青政发〔2024〕2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产业大脑”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数据〔2024〕233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省级“产业大脑”建设奖补实施细则》,现予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5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青岛市省级“产业大脑”建设奖补实施细则.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