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鲁西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健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梯次培育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引领推动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工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县区要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确定辖区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业园区推荐名单。鼓励各县区建立完善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对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和园区给予优先推荐。

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为菏泽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申报绿色工业园区须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具体要求

(一)绿色工厂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建设,在化工、生物医药、机电设备制造、木材加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的优势骨干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申报此次绿色工厂的应为本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对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进行评价并参考《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附件2)相关要求开展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价,并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电子电器、机械、汽车等3个行业企业,根据“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进行评价,其他行业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有关要求,采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附件3)进行评价。当地要组织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信等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进行申报,优先推荐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量众多的龙头企业,并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绿色工业园区

鼓励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制造水平高的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进行申报,优先推荐绿色工厂数量多的工业园区,鼓励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开展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参照《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附件4)开展自评价,并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园区管理(运营)机构为申报主体。

(四)第三方评价机构

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1)开展工作,参照相关模板要求编制评价报告,对评价报告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三方评价机构要严格落实全市范围内参与市级层面绿色制造评价总计不超过15家单位的要求。当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不得采信其出具的评价结果。

三、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报。企业(园区)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评价后,向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有关部门检查存在问题的应确保整改完毕并完成修复。

(二)县区推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推荐意见,填写“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于2025年3月31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确认公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组织行业专家对自评价报告进行评审;经评审,符合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基本条件的,征求市应急管理、市市场监督、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同意后,确定市级绿色制造初步名单,公示7日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相关要求

(一)积极培育发动。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是推动工业碳达峰和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也是能耗“双控”考核一项内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工作,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企业和园区开展申报。鼓励各县(区)探索建立绿色制造示范培育机制,完善区域绿色制造示范培育库,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形成市县创建合力。原则上从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择优推荐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名单。

(二)强化管理服务。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后续将根据复核评估情况进行调整退出。各县(区)要立足“服务企业、发展产业”职能定位,常态化抓好绿色制造示范日常管理,通过开展业务指导、专业诊断、咨询评估和经验交流,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复核质量。

(三)持续宣传引导。入选单位应积极开展经验总结,充分利用媒体展现绿色发展成效,树立绿色低碳转型形象,扩大绿色影响力。鼓励各县(区)开展绿色宣传,组织经验分享、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行业企业、园区对标达标,发挥好绿色制造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伟 王亚军 电话:5965600

电子邮箱:hghclcyk@hz.shandong.cn


附件:

1.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2.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3.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4.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

5.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

6.部分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标准

7.部分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菏泽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