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http://kjt.shandong.gov.cn/art/2025/3/6/art_13360_10318363.html)要求,现面向全市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学技术奖设置6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最高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青年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在科技进步奖中设置“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组”,重点奖励以学科、技术带头人为核心,以团队协作为基础,将自有的先进科技成果或者依法引进、消化吸收的先进科技成果在山东为主进行落地转化,在应用或者推广中做出重要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二、奖励导向
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突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山东发展,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创新、产学研合作,支持解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或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难题、以及在进口替代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标志性成果,聚焦国家战略人才梯队培育,支持优秀青年人才领衔的标志性成果。
三、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一)科学技术青年奖人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山东省内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每位完成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3年1月1日前),并提供应用情况和效益佐证材料。
(三)项目所列论文、专著应在国内为主完成,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国内单位,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完成整体验收。
(四)所使用的成果应为非涉密成果且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相关内容不得涉密。代表性论文(专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主编或副主编)、代表性知识产权完成人未列入项目完成人的,以及论文署名第一位的单位、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单位未列入项目完成单位的,必须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并将有关知情同意不参与报奖证明材料存档备查。
(五)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四、工作流程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单位)申报,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人选)推荐到市科技局。市有关部门、市属高校院所可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人选)直接推荐到市科技局。
1.填写提名书
提名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申报单位应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1)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不得填报涉密内容。
同一候选人或同一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已经获得国家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被再次提名2025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2.内部公示
候选人所在单位或申报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应当按照《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科研诚信审核
候选人所在单位、申报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并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4.推荐单位初审
推荐单位应按照2025年度科学技术奖条件对申报项目(人员)情况严格把关,并对公示情况和科研诚信进行核查。
5.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初审通过的项目(人选),于3月17日前将提名书、推荐汇总表、公示情况、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纸质版各1份和电子版(专用项目刻盘)报送到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6.提名上报
市科技局在省厅限额内对推荐项目和人选进行遴选,择优提名。对确定提名的项目(人选),市科技局发放系统提名号和登录口令,组织在省科技奖励系统进行上报。
联系方式:0534-2687042
电子邮箱:dzkjjzck@dz.shandong.cn
通讯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98号楼1223房间
附件:
1.2025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指南.docx
2.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docx
3.公示情况参考模版.docx
4.科研诚信承诺书.docx
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