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闽政〔2022〕10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若干措施》(闽工信规〔2023〕7号)、《福建省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办法》(闽工信规〔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宁德市2024年度省级生物医药创新产品首次产业化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奖补时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申报主体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生产经营的生物医药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1.《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出台后,企业新取得1类创新药、2类和3类化学药及中药等药品注册批件,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原料药批准通知书且首次在我市实现产业化;

2.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等事故;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研发投入超1亿元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列入创新医疗器械重大项目。

四、补助标准

1.对创新药(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和中药)首次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生产(含技术受让情形)的企业,每个品种给子500万元奖励;对2类、3类化学药及中药首次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每个品种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2.对化学原料药在我市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每个品种给予100万元奖励;

3.对于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产品注册证的三类医疗器械首次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的,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其中的重大项目,经评审,每个品种给子最高600万元奖励;三类医疗器械取得注册证并首次在我市实现产业化生产的企业,按品种系列给予50万元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1.《福建省创新药械产品产业化申报表》(附件);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药品注册批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料药批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关于创新医疗器械获批的公示材料等;

4.药械产品在我市首次产业化的证明材料(包括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凭证)等;

5.创新医疗器械中的重大项目需提供企业项目研发主要采购合同、凭证、研发经费使用明细表等。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及属地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各地工信局负责查验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按文件要求顺序A4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扫描成PDF版,文件命名为企业和项目全称,由各地工信部门收集后发送至市工信局原材料与消费品工业科邮箱yclyxfp@163.com。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1.资金采取后奖补方式进行,每个品种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2.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与税收隶属关系原则向辖区内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3.各地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审查项目申报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核申报企业信用、安全环保等情况,出具初审意见正式行文向市工信局推荐申报,各地工信部门对初审意见负责;

4.截止时间:各地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汇总上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以纸质材料收件时间为准,企业申报时间以各地工信部门设定为准。

   联系人:郑量   电 话:2823092

邮 箱:yclyxfp@163.com

   附件:福建省创新药械产品产业化申报表

宁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