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规定,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承办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2024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励方案 | 自治区科技厅 | 6月底前 |
2 | 广西平陆运河先进制造业发展规划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9月底前 |
3 | 广西采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9月底前 |
4 | 广西生态环境与大健康暨宜居康寿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 |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9月底前 |
5 | 广西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 | 自治区林业局 | 10月底前 |
6 | 广西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11月底前 |
7 | 广西计划用水管理办法 | 自治区水利厅 | 11月底前 |
8 | 广西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实施方案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