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平区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有关办法和工作安排,我区本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名额3个,分配资金90万元。本次计划安排项目3个,总投资额1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万元,自筹资金41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安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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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