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 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围绕重疾防治、合成生物、免疫治疗、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以基础与应用研究项目为主,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探索,扎实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马科〔2020〕45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马鞍山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聚焦提升全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开展“重大疾病临床转化医学研究;生物医药、创新药物的研制与开发,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职业病、传染病、慢性病、血液安全、心理健康、结核病和血吸虫病等诊治技术研究;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防控监督;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模式及健康风险防控策略研究;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涉及生命科学技术、医疗人工智能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疾病早期干预技术、亚健康评价与干预技术、人口生殖健康新技术的研究及应用;涉及预防、诊断、治疗等高性能医疗器械的关键技术攻关。”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单位须是全市三级甲等医院、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临床检验中心、市级公共卫生机构。

2.申报单位须具备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落实。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须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4.鼓励申报单位与高校院所、生物医药企业、科研机构等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权利责任明确的合作协议,且各方分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二)项目组成员

1.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医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且主持的在研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

2.项目组成员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完成申报项目研究任务的能力;项目组主要成员(前三名)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且立项后不得随意变更。

3.项目组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不得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三)其他方面

1.项目实施期为1~3年。

2.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申报质量,各推荐单位须认真审查、严控数量、择优推荐。(限额推荐分配表,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需对上报项目进行内部评审,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推荐函附上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申报材料按申报书(附件3)、附件材料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25年8月1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联 系 人:卓玛、郑祎群     联系电话:0555-2408523

通讯地址:市雨山区印山西路299号市教研大厦1104室

附件1.2025年马鞍山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限额推荐分配表.doc

附件2.2025年马鞍山市医疗卫生领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马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2025年度).doc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