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惠山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惠山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
在惠山区内依法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2年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镇(街道)区域农事服务中心下辖基地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
建设内容
围绕惠山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结合现有条件,
扶持建设2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示范展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通过基地示范,带动周边农户、合作社应用新技术,每年开展1场技术培训或现场观摩会,培训新农人50人次以上。
与相关部门开展技术合作,基地建立一支综合农技推广队伍,开展三新技术研发应用。
建设期限
该项目实施先建后补政策,建设时间为2024年1月-2025年6月。
四、申报材料
1.惠山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实施方案(见附件),详细阐述基地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技术方案、资金预算、效益分析等内容。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实行“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基地建设照片。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得的荣誉证书、品牌认证等)。
五、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5年7月1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申报材料(PDF格式)报送至所在镇(街道)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2.初审推荐:各镇(街道)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初审通过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惠山区农业农村局。
3.专家评审:惠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专家评审主要从基地的基础条件、科技实力、示范带动能力、建设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4.公示立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惠山区农业农村局确定建设的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名单,在惠山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立项。
六、扶持政策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申报主体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财政奖补比例为100%,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补助比例最高为40%。对获批的惠山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每个基地最高给予10.75万元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新技术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与推广服务等方面。
联系人:吴怀雯 联系电话:13801514066
附件:惠山区农业科技综合展示基地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惠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2024年省对市县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项目编号:
实施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其他资金 万元,为XXXX投入的资金。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 计 |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其他资金 | |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月,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2 | 质量指标 | |||
3 | 时效指标 | |||
4 | 成本指标 | |||
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6 | 经济效益指标 | |||
7 | 生态效益指标 | |||
8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9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