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株洲经开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有关园区、企业:

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湖南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及申报基本条件

具体支持事项和申报基本条件见省通知文件(附件1)。

二、申报程序

1.市区(含株洲经开区)企业的项目,由注册所在地的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审核后联合行文推荐到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会审汇总后,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财政省直管县市区(含渌口区)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区)工信、财政部联合会审汇总后,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申报方式与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省通知文件(附件1)要求在湖南省工信厅项目管理系统(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上传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补助类项目申报前,申报企业先通过湖南制造强省项目库系统(http://222.240.80.54:18080/hnibdp-daq/login)填报完整的项目入库信息,再进行项目申报。部分专项需同时提交一份纸质申报资料报各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审核,再由区工信(产业发展)局统一提交市工信局(截止时间为7月11日,详见附件2)。

2.各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申报资料要件的齐全性等把关,并于7月15日前完成在申报系统中的审核。对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除由工信部门出具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外,应由具体经办人员(须为在编人员)签字,实名推荐。杜绝虚假申报和重复申报,不得推荐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3.各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于7月11日前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行文推荐,报送纸质文件一式3份(推荐文件包括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电子版),分别报市工信局2份,市财政局1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科技与投资规划科 刘生家 0731-28681026

市财政局企业科孙良球 0731-28681152

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各方向项目申报联系人

 

株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株洲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