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消防救援局):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普政发〔2009〕96号)等要求,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文旅、道路交通、商务、住建、消防等领域发现的46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普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名单(第二批)》印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并由督办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摘牌销号。市安委办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及验收,并举一反三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附件:普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名单(第二批)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