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番市监规字〔2022〕1号)的有关要求,现印发2025年度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
附件:2025年度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昱、江珊,联系电话:84810155)
附件
2025年度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立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
二、申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对集中地面向番禺区内的企业、产业园区,提供知识产权培训、咨询、维权等服务的机构(包括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
申报主体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具有完成知识产权项目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符合《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本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任务
建立并运营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面向番禺区内的企业、产业园区提供以下知识产权服务:
(一)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咨询指导、维权援助等综合服务,工作站服务为公益性。
(二)工作站每季度组织开展至少1次知识产权业务培训,且每次参加人员不少于20人次。
(三)工作站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合规、维权等业务指导,帮助站内的服务对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制度,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布局。
(四)工作站为站内的服务对象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五)鼓励工作站开展特色知识产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培育和孵化高价值专利、开展行业知识产权监测分析等。
(六)工作站需要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向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报送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七)其他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的知识产权服务。
五、申报材料
(一)2025年度番禺区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固定办公场地的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四)工作站运营的组织架构,以及管理人员、专职或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
(五)工作站运营制度。(运营制度应包含宣传培训制度、业务指导制度、维权援助制度、纠纷调解制度、信息获取、公示、沟通和报送制度、经费使用制度等内容)
(六)工作站服务对象名录。(服务对象数量应不少于30家)
(七)表明工作站内的服务对象有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说明。
(八)表明申报主体具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运营能力的材料。
(九)申报主体的承诺书。
(十)申报主体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切换“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特色创新穗政通”-“兑资金”(网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index/subsidyProject?tab=6),选择对应事项,点击“在线申办”,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二)递交纸质材料
网上申报经区市场监管局初审通过后,申报主体按本指南“申报材料”的要求,逐项填写、制作纸质材料,每份材料加盖申报主体公章。以上纸质材料,一方面,要扫描成彩色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pyzscqxh@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2025年度番禺区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项目申请+单位名称”;另一方面,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递交至番禺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路建业大厦一楼,收件人:娄靖,联系电话:18520027480)
(三)受理审核
本项目申请委托番禺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开展,采用收取材料方式进行。
对申报主体递交的申报材料经审查须补正的,申报主体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七、资助标准
对成功建立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的申报资助3万元。本项目计划建设工作站总数不超过10个。
申报项目经过审核后,区市场监管局将审核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按规定拨付资助资金。
八、其他事项
区市场监管局正在推进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站标准化建设,建成的工作站需受辖区出台的有关建设和服务标准的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