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已对2021—2023年1-3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有关数据进行了修订,现将我市主要修订结果发布如下:

2021—2023年1-3季度北京市地区生产总值修订结果

时期

总量(亿元)

增长速度(%)

2021年1季度

9013.1

17.6

2021年1-2季度

19268.2

13.9

2021年1-3季度

29778.4

11.1

2021年1-4季度

41045.6

8.8

2022年1季度

9456.1

4.8

2022年1-2季度

19429.6

0.7

2022年1-3季度

30040.9

0.8

2022年1-4季度

41540.9

0.7

2023年1季度

9970.7

3.1

2023年1-2季度

20666.7

5.5

2023年1-3季度

31797.5

5.1

注:

1.根据我国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规定,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在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最终核实后,对季度数据进行修订。

2.上表中修订的为2021年、2022年、2023年前三个季度的地区生产总值。我市地区生产总值2021年1-4季度修订数和2022年1-4季度修订数已分别于2023年1月和2024年1月发布。

3.表中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速按不变价计算。

北京市统计局

2024年7月8日

1_998878400_171_85_3_875485991_4633966933974d2fffb9f0646f52dbaf.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