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0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时做好评估填报工作。填报时间及要求如下:

 一、我市所辖工程中心评估材料填报时间为:2025年8月1-29日。请各工程中心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在“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完成数据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在线填写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数据、上传由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中心,请通过服务平台“年度报告及动态评估-2025年度数据填报工作”模块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三、工程中心如发生依托单位更名、所属地变更等情况,请根据《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操作指引》通过服务平台进行相关操作。

 四、其他有关要求。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通知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辖区省级工程中心参加动态评估及提交上一年度报告。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指定1名联系人负责动态评估工作,联系人名单信息(含职务、电话等信息)请于7月8日17:00前报至市科技局。我局将各县(区)省级工程中心名单分发至各联系人。对未按时填报材料的省级工程中心,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于9月5日17:00前汇总上报异常工程中心名单(附件6)。

 联系人:实验室平台科 张娜 280873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