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和服务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意见的通知》(厦工信规〔2021〕3号,附件1,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第28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及考核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新认定工作

(一)基本条件

申报2025年(第28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意见》的基本条件,并按照《意见》有关规定编写申请报告,提供附件(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报送,纸质按要求准备备查。

(1)系统报送方式:7月7日以后,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所要申报的政策项目,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如果没有法人账号,需要在i厦门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

(2)纸质文件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附件3)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备查。

2.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8月7日17点。请在此时间之前提交系统,逾期关闭系统,不予受理。

二、2025年度考核评价

(一)基本要求

根据《意见》第九条规定,对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程序,参照认定申请程序办理,通过评价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由市工信局发布名单。

(二)评价材料要求及受理时间安排

1.考核评价材料要求

(1)系统报送方式:7月7日以后,企业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所要申报的政策项目,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如果没有法人账号,需要在i厦门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

(2)评价材料按《意见》要求编制,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文件请按照规定顺序装订(附件3)并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备查。参加考核评价的企业对考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时间安排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8月7日17点。请在此时间之前提交系统,逾期关闭系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将不再给予资金支持。市工信局将积极推荐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其他荣誉称号。

四、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创新发展处

联系人:刘星辰  电话:2896746、2896770、5052671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5116871-599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09室

附件:1.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支持和服务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厦工信规〔2021〕3号)

2.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考核评价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