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集体审议,现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7月8日至7月14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科

肖雪荣

联系电话:0763-3363615 邮箱:sck6012@163.com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7号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6012室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清远市商务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制表单位: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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