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精准掌握区内企业申报各级专利奖的意向与潜力,了解企业需求针对性开展申报培训,提升我区高价值专利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现开展苏州高新区2025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

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专利奖

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

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6.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江苏专利发明人奖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二)中国专利奖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到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中国专利奖推荐渠道:

参评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专利权人(之一)地址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参评项目均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推荐

1.省内渠道: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自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

2.其他渠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院士、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

注:上述申报条件为往年各级专利奖的申报通知要求,本年度的申报条件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提交方式

提交邮箱:1121200383@qq.com

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号17:00 

咨询电话

齐嘉诚 0512-68134677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