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宣城市质量强市建设纲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2023-2024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上报培育计划
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市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第三届(2023-2024年度)市政府质量奖培育计划表》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二、推荐申报工作
县(市、区)政府、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产业园管委会或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把关,在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的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于2025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申报领域、对象、条件和要求等详见《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推荐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不超过3个。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69号)第二十条“对于获得表彰奖励的集体,不发放奖金”,本届市政府质量奖不再进行资金奖励。
开展本届市政府质量奖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开展第三届(2023-2024年度)宣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杨慧 联系电话:0563-2627093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