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282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小组审核。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认定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认定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电话:0431-88972689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邮政编码:130041

附件:吉林省2025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小组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代)      

2025年7月17日          

 

初审:杨松川

复审:高俊兴

终审:鲍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