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通知》(内科成字〔2025〕34号)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八项措施》(内政发〔2017〕2号)、《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内科发成字〔2021〕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科资字〔2025〕16号),现面向我市征集自治区2026年度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申报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首次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应已办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日期或实际交易完成日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续申报的交易方后补助项目需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交易凭证,已进行补助的凭证不重复补助。
(四)申报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技术交易后补助通过网上申报。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单位,通过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网址https://www.mengkeju.com/)进入技术交易后补助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办理申报事宜。网上申报审核时间自下发通知之日起,截止2025年11月15日18:00时,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网上申报审核的按逾期办理。
(二)材料报送
网上审核通过的项目,由申报方自行下载打印后补助项目确认书(A3打印,中缝装订),填报盖章后报送,一式5份。申报材料于2025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技术市场服务部(包头市科技馆副楼2楼211房间)。
三、联系方式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攀
联系电话:0472-5235914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杨伟林
联系电话:0472-5618490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