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国资监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5〕321号)转发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和《申报材料清单》等文件(见附件1)编制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按优先顺序分别填写《智能工厂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材料(PDF、WORD版,刻盘)于2025年7月21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

联系人:市工信局装备科

魏永金,联系方式:0596-2306772。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5〕321号)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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