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4〕21号),现将2025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补充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改年度投资额要求

对符合产业政策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技改项目,2024年度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额由500万元降低到300万元以上。其中,总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需纳入统计部门固投统计,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不作要求。

二、补充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24时。

(二)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时间:2025年7月25日。

注:以上时间为县(市)区上报市级的时间,企业申报时间以县(市)区设定为准。

三、其他事项

其他要求、补助标准按照《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5〕10号)执行。

 

附件: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福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榕工信行规〔2025〕10号)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

来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