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活动、决策咨询等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切实提升科技创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姑苏区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姑苏区科技创新工作实际,现开展姑苏区科技专家集中入库(2025年第一批)工作。
一、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学风严谨、客观公正;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科研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科技评审咨询工作,院士等高层次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无科研失信和严重社会失信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入库专家的专业条件
(一)技术专家。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的教学或科研、熟悉相关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动态的人员,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管理专家。长期从事相关产业领域工作,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包括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科技类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科技部门负责人。
(三)财务专家。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并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上区公司、大型国有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三、集中入库流程
公开征集(专家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提出申请,经推荐单位审核核实、科技处复核通过后,办理入库手续。公开征集入库的专家填报《姑苏区科技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作为附件:
(一)专家个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二)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及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三)专家本人近5年从事的专业或管理工作简要介绍以及近5年主要参与过评审的项目类型简要介绍;
(四)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为确保专家入库资质审核的规范性与专业性,提升专家库成员整体质量,专家入库申请表和相关附件由推荐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暂不受理个人身份独立申报。
四、其他事项
1.《姑苏区科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需盖章,且附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重复报送。
2.截止日期:2025年8月8日,联系电话:68727615,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sqkjc@163.com
姑苏区经科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