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本条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本条措施支持项目属于工程类或改造类项目,按照项目开始实施尚未完成,及项目实施完成后且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分两种情况进行申报。项目开始实施或者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5月11日之后;

(六)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项目;

2.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事项描述

(一)优化生产领域资源利用方式,鼓励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新污染物治理、温室气体减排,以及噪声治理,按照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不含税实际支付金额)的30%给予支持;

(二)项目开始实施尚未完成的,原则上按照奖励额度的50%进行兑现;项目实施完成后,且含税实际支付金额达到含税项目总投资的90%(含)以上的,兑现剩余的奖励资金。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项目详细改造方案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6

项目相关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财务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8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财务信息登记表(扫描版)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9

项目详细改造方案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0

项目相关合同、发票、银行支付凭证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1

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2

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同等工况下相关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13

项目验收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办理程序

1

网上申报

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初审

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

审核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

线下受理

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5

专家评审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6

确定扶持结果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7

公示

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8

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受理方式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申报时间

2025-07-04至2025-08-0423:59:59

咨询电话

北京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010-6787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