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的规定,经文件起草部门建议,区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8月28日前通过以下渠道之一反馈至区司法局,并请注明联系电话:

1.电子邮箱:kzsfjwgk@163.com;

2.邮寄信件: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305室;

3.联系电话:52660605。

附件:1.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开州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