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附件:2025年福州市长乐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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