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根据《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合肥市2024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以及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4年度获批立项的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二)验收标准
项目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在项目实施期内全面完成既定任务目标,并确保各项指标达到验收标准。
(三)验收材料
1.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与相关证明材料等;
3.项目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发展基本设想;
4.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知识产权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费用单据。
(四)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完成验收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工作,逾期未提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验收资格,并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以项目验收标准明确的考核内容为依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对验收中发现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项目承办单位,除取消项目申报外,将纳入失信惩戒名单。
3.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7月28日前报送至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szscq@163.com。
二、2025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对象
在合肥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根据《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主体分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规上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两类。不同类别申报主体的申请条件及验收任务各有不同,申报主体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对应的申报类别,确保申报条件和验收任务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三)申报材料
1.《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含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规模以上企业证明材料、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文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知识产权投入经费)及知识产权投入经费专项审计报告;
4.高质量、高水准、高价值的专利或专利组合及海外专利申请创造的基本思路、基本路径、基本布局(必须明确相关专利件数);
5.有效发明专利文件清单(专利号)或省级专利金奖、中国专利奖文件;
6.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等(企业内部正式文件、证书及相关职工社保证明、工资流水);
7.与高校院所的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及开展的合作项目材料;
8.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的合作项目材料;
9.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10.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业遴选和推荐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争取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2.申报企业要按照条件要求组织申报材料。每个企业申报一个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3.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7月28日前报送至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7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fszscq@163.com。
联系人:范维莎 联系电话:62315160
附件1: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3: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