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我市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5〕3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要求,我局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入库分为支持工业设计载体创新建设、支持设计成果产业化2个方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项目入库工作程序
(一)组织开展项目入库。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通知》及有关工作指引要求,尽快发布本地区入库通知,摸查珠三角地区的工业设计企业或机构在本地区开设的设计服务机构或其他设计载体,为制造业企业提供整体设计服务的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或实力较强的机构,以及在本地区开展大型设计产业对接活动的企业、机构、院校、协会,对有意向申报的项目单位加强政策指导,抓紧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评价、初审推荐等工作。项目入库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请按有关要求指导申报企业通过“数字工信一网通”系统在线填报项目情况。
(二)报送项目入库情况。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8月12日前报送项目入库摸底情况,于8月15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项目推荐函等资料报送我局生产服务业科。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严格落实项目初审推荐的主体责任。对入库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入库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负责。
(二)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入库储备必须经过严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入库,对未入库项目不安排资金预算。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各县(市、区)在推荐项目入库时应结合支持方向要求更为聚焦,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认真核实项目真伪性。我局将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审核,重点对发票是否重复使用、实施方案真实性等进行审核把关,提高资金分配合理性,防止报大数,防止资金项目申报骗补等。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工业设计发展)项目入库的通知》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28日
(联系人:梁尚校、林梓锐,电话:3418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