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政办〔2025〕15号

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钦州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7月31日

钦州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知识产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5〕11号)精神,规范我市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现就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的鲜明导向,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健全优化知识产权领域市以下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以下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市以下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运用效益、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将制定实施全市性知识产权规划、政策,开展全市性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制定实施县区知识产权规划、政策,开展县区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二)知识产权授权确权

将地方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国内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品登记,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由市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由市承担支出责任;由县区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

将地方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著作权许可和转让备案,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由市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备案,由市承担支出责任;由县区著作权管理部门办理的备案,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促进,市、县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推进各地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市、县区知识产权交易运营监督管理,市、县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开展市、县区专利导航,市、县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按属地原则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四)知识产权保护

将全市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市建设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市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市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地理标志保护,未列入中央、自治区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全市性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市财政事权,由市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县区建设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县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建设,县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评价和绩效监督考核,县区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快速协同保护、维权援助、地理标志保护,未列入中央、自治区、市财政事权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县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推进,确认为县区财政事权,由县区承担支出责任。

(五)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将市、县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在市、县区的传播利用和融合应用,市、县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防护,市、县区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按属地原则由市、县区各级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六)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将与边境国家执法部门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合作交流,确认为市与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相关事项根据职能职责由市与县区共同实施,由市与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市、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按属地原则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将市、县区与外国地方政府和地方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按属地原则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七)知识产权领导其他事项

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普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学科、学院、学位建设等事项,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确认为市与县区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县区职能部门及所属机构承担的事项,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按隶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将市、县区层面与港澳台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确认为市、县区财政事权,由市、县区按隶属关系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知识产权领域其他未列事项,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事项特点具体确定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地。

三、保障措施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强化监管监督,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要切实落实支出责任,根据改革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及时下达资金。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知识产权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本方案具体解释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承担,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