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科普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省级科普基地在科普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办发〔2025〕47号)及《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辽科发〔2025〕4号)要求,市科技局会同市科协联合开展了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经网上申报、实地调研、专家评审、党组会审定等程序,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至8月13日(五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要写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详细地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科
联系人:滕勇范海莲
电话:0416-2910899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B座1112房间
附件: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锦州地区)拟认定名单
附件2025年辽宁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锦州地区)拟认定名单.pdf
锦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