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泰安市软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下达给你们。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主管部门要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的技术内容和指标,原则上于计划下达1个月内签订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软科学项目任务书(见附件,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政策科。

二、抓好项目组织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调度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组织好结题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遵守科研诚信,确保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项目实施期原则上1年左右。

三、强化项目进展跟踪。项目承担单位要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经验成效报送等工作,市科技局将适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

此通知(纸质材料或PDF电子版)请项目主管部门联系市科技局政策科领取。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政策科   6991102

附件: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软科学项目任务书模板.doc

泰安市科技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