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第十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委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第十届宝安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的通知》(https://www.baoan.gov.cn/xxgk/xwzx/tzgg/content/post_12307744.html)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