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江门市(知识产权促进类)安排计划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督促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共同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工作目标,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完成工作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我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1)签订项目合同。请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项目承担单位与我局签订《项目合同书》,于7月5日前将合同电子版汇总发送至我局邮箱(邮箱地址:jmzscqj@163.com)。经我局审核确认后,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打印合同纸质件(具体份数按合同约定)并盖章后寄送我局(地址:江门市东华二路7号知识产权促进科)。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联系人:何莳萍,联系电话:0750-3168301。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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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监知促函〔2024〕117号_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江门市(知识产权促进类)安排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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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市监知促函〔2024〕117号_附件2.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