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设区的市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市监标函〔2025〕58号),我局对现有的泰州市地方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研究讨论,根据专家论证结果,结合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拟废止的《春荞麦高效生产技术规程》(DB3212/T 183-2018)等141项(第一批)泰州市地方标准(拟废止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至2025年8月1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书面反馈至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陈涛,电话:0523-86887376,邮箱:tzsjbzh@163.com。

附件:泰州市地方标准拟废止目录(第一批).doc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