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要求,引导和鼓励全区加大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推进力度,依据《关于印发<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长发改规﹝2024﹞2号)和《关于印发<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长发改〔2025〕8号),经项目单位申请、受理部门初审以及项目联合审核小组审议,拟对2025年第二批项目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
表 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
| 序号 | 申报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 1 | 长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长宁区公共机构2025年节能宣传周 | 政府部门管理 |
| 2 | 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锅炉能效测试 | 政府部门管理 |
| 3 | 上海辰山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缤谷大厦节能改造 | 建筑节能降碳 |
| 4 | 长宁区发展改革促进中心(原区低碳中心) | 2025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与成果博览会—长宁展区布展及展位费 | 政府部门管理 |
| 5 |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5年光伏项目专项检查咨询服务 | 政府部门管理 |
| 6 |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长宁区“十五五”期间节能降碳重点工作考虑研究 | 政府部门管理 |
| 7 |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工作咨询服务 | 政府部门管理 |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电话:021-22051175,传真:021-22051166,电子邮箱:cnjnjpzj@163.com。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2025年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存在异议,都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