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按照《青浦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办法》(青商规〔2024〕6号)相关规定,经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同意(简易流程2024-8号),对以下8个项目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为30万元。

综上,本次下达专项资金240万元(详见附表)。请各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严格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242_39青浦区商务委 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 青浦区民营企业总部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青浦区商务委员会青浦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