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德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产业园管委会,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提升计划(扬帆计划)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清人才办〔2025〕3号)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开展2025年度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提升计划(扬帆计划)“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工作。现就该专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名称

2025年度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提升计划(扬帆计划)“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

二、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聚焦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优质企业发展提质增效需求,遴选支持2家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领域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通过“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的财政资金支持,推动企业引才育才。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领域;

3.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包括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含)以上,且增长4%(含)以上;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不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

6.企业在2025年至2026年期间达到以下绩效目标要求:实现营业收入年增长不低于15%,引进(含柔性引进)和培养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20人、硕士博士博士后等创新人才不少于10人、技术技能人才50人,培训产业人才300人次。[年增长率是指平均增长率,计算公式为:平均增长率=(企业2025年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2026年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柔性引进”人才是指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现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以开展技术攻关、项目服务、业务指导、人才培养、规划设计、论证建言等形式,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和开展服务的人才引进。]

(二)支持标准

每家企业支持100万元。

三、支持方式和周期

(一)支持方式:支持项目属于竞争性扶持类项目,主要采用事前奖励方式予以支持。

(二)支持周期:2025年至2026年,共两年。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复印件、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包括:

(一)《2025年度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提升计划(扬帆计划)“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书》(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企业目标表(附件2);

(五)承诺书(附件3);

(六)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审计报告未体现研发费用的需提供研发专项审计报告);

(七)其它证明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4)。

五、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8月19日前向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初审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于2025年8月22日前将项目初审推荐情况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科),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随文报送。

(三)开展项目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评选出2家企业。

(四)现场核查和公示。对择优评选出的企业,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和项目审核委员会审核、局党组会集体审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拨付项目资金。公示无误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相关程序呈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定同意后,将项目资金拨付到企业。

六、相关要求

(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专题资金。已获得扬帆计划工信口专题资金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二)企业须承诺在专题资金支持期内(2025年至2026年期间)完成专题资金绩效目标要求[实现营业收入年增长不低于15%,引进(含柔性引进)和培养经营管理人才不少于20人、硕士博士博士后等创新人才不少于10人、技术技能人才50人,培训产业人才300人次]。如企业未按要求达到绩效目标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回全部财政支持资金;企业按照承诺和相关要求退回财政支持资金。

(三)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获得专项资金要设立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企业在使用财政支持资金时,应主要用于增强生产能力、提升创新水平、引才育才等方面支出。

(四)请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园区高度重视,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为申报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对确定支持项目的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如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

附件:1.2025年度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提升计 划(扬帆计划)“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书

2.2025年度清远市新型高性能材料产业人才提升计划(扬帆计划)“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专题资金申报企业目标表

3.专题资金申报承诺书

4.其他证明佐证材料清单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11日

(联系人:刘金屏;联系电话:336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