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 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5-08-14   作者: 点击数:getClickTimes('1903772','1948729862','wbnews','')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普洱市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工作任务 清单 文字解读 普洱市贯彻落实《贯彻就业优先战略落实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15条措施》工作任务清单政策解读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索引号: 1001/20250814-00001 公开目录: 市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8-14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普政办发〔2025〕40号
工作目标细化任务措施牵头责任单位配合落实单位
主要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以“创业之城”建设为牵引,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度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1.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稳定在80万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内,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为普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一)建立就业影响评价机制1.坚持就业优先目标。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同步制定就业创业专项规划,将更多就业目标任务纳入民生实事重点推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政策影响评估。在制定重大政策时,科学研判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创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将是否对就业产生不利影响作为重点内容,推动财政、税收、金融、货币、价格等政策同就业政策协同发力。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施项目影响评估。推进产业创业就业企业“四业联动”,在布局重大产业集群、重大生产力布局以及谋划规划、推动确定重大项目时,充分考虑其对就业的影响,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企业和项目,优先投资劳务报酬比例高、带动就业人数多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4.建立评价激励机制。将城镇新增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核心指标纳入县级党政班子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对成效明显的县(区)给予资金支持,对重点群体就业帮扶不力、政策资金执行滞后的县(区)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市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资金支持保障机制5.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将就业补助资金执行情况列入综合考评扣分项,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并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就业创业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就业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依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大就业创业金融支持。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由3000万元提高至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给予单户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实施好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扶持政策,给予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的贷款支持,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推行“云岭创业贷”,个人创业者、企业法人分别可申请50万元—500万元信用贷款、1000万元—3000万元抵押担保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丰富创业就业金融服务场景,针对不同领域创业群体的融资需求,创新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力争每年发放创业扶持资金10亿元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普洱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8.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统筹资源,畅通渠道,构建部门横向协同、系统纵向贯通、社会广泛参与的就业工作格局。强化政策、岗位协同,建立部门间调度会商、岗位归集、批量发布机制,同步做好岗位开发、技能提升、服务匹配,更好提升人岗匹配效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县域经济促就业(四)聚焦农业强县促就业9.培优育强农业经营主体。围绕高原特色农业“1+3+12”重点产业,培育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产品加工等林下经济相关产业,拓展种植、加工、销售等全链条就业岗位和季节性用工岗位,建立联农带家就业增收利益联结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林草局、市茶咖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规范提升就业帮扶车间。鼓励和引导企业将适合分散加工的初级产品生产车间建在乡(镇)和农村,对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吸纳就业奖补。盘活闲置资产“招小商”,打造好“家门口的务工车间”,推动帮扶车间提档升级,提升就业吸纳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打造特色劳务品牌。健全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的建设机制和支持体系,打造一批可溯源、可辨识、可传承“普字号”劳务品牌,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劳务品牌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支持“普洱咖啡师”“佤山歌舞者”“澜沧景迈茶人”“孟连牛油果新农人”等品牌做大做强,带动和扩大本地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提高务工收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乡村工匠培育。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的各类经营主体集约发展,积极培育认定乡村工匠名师,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实用型乡土领军人才选育行动。聚焦全省高原特色农业“1+10+3”重点产业、传统手工艺与非遗传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领域,每年重点培育50名引领力强、带富效果显著的实用型乡土领军人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聚焦工业大县促就业14.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创业—个转企—企升规—培优扶强”全生命周期培育体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大力推进以纳离子电池全产业链为主的储能电池及装备制造产业,加快建设普洱数字经济产业园,推动茶叶、咖啡、医疗健康、文旅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实施景迈山低空观光旅游试点项目,开拓新质生产力领域就业新赛道。围绕现代林产业、光伏、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绿色工业提质升级带动就业。构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体系,强化“落地即招工”对接服务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动技能强企。支持企业与职业(技工)学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同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对培养产业技能人才成绩突出的,向省级申请每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职业训练院给予不少于500万元经费支持。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培训基地,积极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资金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六)聚焦文旅名县促就业16.加快旅游业态创新。依托旅游城市建设,全力打响“旅居云南·康养普洱”品牌,引培一批旅居龙头企业,加强招商工作,鼓励社会资本与村民合作,因地制宜开发一批城镇旅居、养老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等旅居业态新就业岗位,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文化+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体育+旅游”,推进旅游与节庆、演艺、研学等融合发展,挖潜文旅就业潜力。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孵化一批名店名品。深度服务和融入“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聚焦“跟着赛事去旅行”等品牌打造,依托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村落等创业平台,重点孵化文创、演艺、运动、养生、理疗等经营主体,提升服务业市场化程度,扩大优质产品供给,打造更多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名店名品,带动就业。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抓好文旅人才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旅居管家、民宿管家、金牌导游、职业经理人、文旅创意等技能人才,强化文旅康养行业人力资源供给和就业创业服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聚焦口岸强县促就业19.发展落地加工。依托沿边产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加强江城勐康口岸、龙富口岸、孟连口岸建设,推动“百企入边”,培育和吸引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落地,打造沿边产业集聚区和就业增长极。江城县、孟连县人民政府孟连边合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功能设施。加快边境仓储物流、贸易商品市场、边民互市场所建设,带动商贸物流领域就业,支持发展“互联网+边境贸易”,拓展落地加工、物流配套等就业岗位,促进边民就业增收。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培养高技能人才。围绕口岸功能提升、智慧口岸建设,重点培养跨境电商、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高技能人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口岸、抵边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工需求提供服务。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人民政府孟连边合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支撑(八)实施“创业云南”建设行动22.深化“创业之城”建设。拓展“厅市共建”,持续推进“1+9+N”创业平台矩阵建设,推广运用中试孵化平台,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创业园区、创业街区、创业小镇、创业社区、创业村落,鼓励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等专业化主体参与运营管理,推广“高原特色农业+、文旅康养+、城区改造+、绿美乡村+”等普洱特色创业模式,探索“新质生产力+、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等多元化创业,补齐产业链条。深化与青岛等创业城市跨区域协同发展合作,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产业集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完善全周期创业服务。提升“一核驱动、两轴支撑、九维赋能”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延伸拓展创业平台公共及市场化服务事项,紧扣创业者需求、创业平台特色,精准定制个性化、差异化特色服务项目,形成“7+N”服务清单。全覆盖推广运用普洱创业服务云平台,为创业者提供线上线下找政策、找资金、找场地、找项目、找活动等“一链式”服务,实现创业服务资源要素精准匹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全过程创业能力。强化创业意识培育,联动驻普高校、职业学校把创新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创业经验技能实践锻炼,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加强创业能力培训,打造“创赢普洱训练营”“普洱乡村CEO培训工程”“青普双城创业能力提升营”等创业人才培养品牌,创新“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等培训模式,提升创业者能力素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驻普高校、职业学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营造全生态创业氛围。提升“创赢普洱 创业之城”IP,丰富“创赢普洱 创启WE来”系列创业服务主题活动,拓展制度化、常态化的创业交流合作机会。选树创业促进就业典型,持续办好“创业者说”精品栏目,讲好创业者故事,弘扬创业精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26.健全“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体系。统筹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就业公共服务网络,推进以“创赢普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龙头,就业“幸福里”社区、创业载体、零工市场(驿站)、公共就业服务站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支撑的多位一体平台建设,构建以就业为重点,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才等业务协同联动,系统集成、高效融通,推动更多服务功能下沉延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完善服务模式内容。按规定实施政府购买就业服务,合理配备专业队伍,实施分层分类就业服务。统一服务事项标准,全面发布就业信息,精准开展职业介绍,高效落实就业政策,完善就业失业管理,扎实做好就业援助、后续跟踪回访,强化全链条服务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强化数字赋能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就业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供招聘求职、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供需匹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技能提升培训行动29.构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培训体制机制,统筹培训资源,动态调整培训补贴职业(工种)目录,健全“规范化培训、组织化输出、产业化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化培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效衔接人才链、产业链、创业链和就业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做强“普洱咖啡师”技能人才培育。围绕咖啡主导产业健全“普洱咖啡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标准体系,推广“普洱咖啡师”技能培训教材运用,构建“3+1+1”人才培养体系,延伸拓展“普洱咖啡师”人才和人力资源品牌就业创业产业价值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高原特色农业、中药材、文旅、康养等县域经济特色优势产业,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通过“定制式”“订单式”“冠名制”方式,大规模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促进产业增值、企业增效、群众增收,每年开展培训2万人次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32.前置就业创业服务。打通政府部门与驻普高校、职业学校以及企业三方之间的联动运转链路,健全定期会商、集成施策、岗位归集、拓岗联动、产教融合机制,吸引更多青年留普返普入普就业创业。有效衔接园区、企业、特色产业、重点项目、创业平台,完善岗位开发、技能提升、创业创新,丰富应用场景,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进校园、“职引未来、就在普洱”系列招聘活动,促进驻普高校、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驻普高校、职业学校,市教育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增加岗位供给。统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岗位招录,拓展市场性和灵活性岗位,拓宽基层就业空间,落实就业创业补贴补助等政策,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更多优质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聚焦重点帮扶。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优化“1311”服务模式,强化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的就业帮扶。统筹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就业帮扶工作,制定“一人一策”就业援助方案,分类实施个性化帮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就业应急保障(十二)加大市场化岗位挖潜扩容35.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持续与用工量大的地区建立“点对点”协作机制,将驻外劳务工作站升级为农民工综合服务站,争取更多稳定性强、收入高的岗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开辟新就业渠道。培育便民生活圈,打造“夜经济”等消费场景,发展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模式,推动消费热点转化为新就业渠道。围绕“一老一小”服务供给,拓宽银发经济岗位需求,增加健康照护和托育服务岗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政策性岗位兜底保障能力37.以工代赈吸纳就业。扩大以工代赈政策覆盖范围和项目实施规模,抓好以工代赈专项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和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等,充分挖掘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领域重点工程项目用工潜力,广泛吸纳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8.稳定基层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加大科研助理、特岗教师、医疗卫生、基层治理、“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就业见习等岗位开发力度和国有企业招聘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强化公益性岗位兜底。做好农村公共服务、护林、道路养护、水利设施管护、市政维护、寄递物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5万人次以上,提升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兜底帮扶能力,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就业监测预警40.健全失业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国际形势、经济走势、行业动态及政策变化对就业的影响,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对就业的冲击,适时开展规模性失业风险评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高质量充分就业统计监测体系,强化就业舆情监测研判、协调和应急处置,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做好规模性裁员减员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通过用工余缺调剂和储备性岗位及时安置,确保就业形势稳定。加大就业政策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信访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2.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对性别、年龄、学历、民族、地域等的歧视行为,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违反试用期规定的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和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督促企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合同(或协议)、缴纳社会保险,严格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欠薪,推进源头治理,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