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医院:

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45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预算(附件1),用于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并用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资金使用情况请按规定及时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三、为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表

2. 项目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金额 支出功能
分类科目
政府支出经济
分类科目
部门支出经济
分类科目
备注
合计 5.00
省人民医院 5.00 2109999-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505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99-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
建设项目绩效资金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省级财政部门 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5.00
其中:中央补助 5.00
          地方补助
年度总体
目标
1.支持省人民医院2个国家重点专科建设。
2.中央共下达1005万元,提前下达1000万元,本次下达5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 ≥2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项目每项目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数量 ≥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