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卫生计生局、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信江新区经济发展贸易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创造人才梯次培养成长环境,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鹰才计划”打造技能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及补充细则、《鹰潭市“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鹰科字〔2025〕4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同意,我局将开展2025年鹰潭市“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资助方式及强度

(一)组织方式

按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工业、农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公开竞争,择优遴选。

(二)资助方式与支持强度

入选者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经费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负担。

(三)执行年限

2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

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

(二)项目申报人

“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分为引进类人才项目和培养类人才项目。

引进类人才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全职引进的省外人才或在省外设立的“人才飞地(科创飞地)”全职引进的省外人才,或尚未引进,但已签订引进协议,承诺入选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到岗的省外人才。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过市人才云完成人才认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3.拥有近五年内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国家发明专利;

4.领衔市级以上重大课题;

5.有科研成果在鹰潭落地并形成产业化的项目。

引进类人才项目(青年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创新成果,具有成为我市学术、技术和行业带头人的潜力。

市内企事业单位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合作申报的人才,可申报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引进类,入选后须在鹰申报“赣鄱英才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培养类人才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的人才,一般应当取得学士学位或者中级以上职称,并经过市人才云完成人才认定,年龄不超过50周岁,是参与所在单位创新团队、领导一流学科或者专业建设的科技创新人才,在本行业、本领域业绩较为突出。研究工作契合我市“1+2”现代化产业体系和科技创新需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良好发展前景。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与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

3.拥有近五年内授权并实现产业化的国家发明专利;

4.领衔市级以上重大课题。

培养人才项目(青年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当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本行业、本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中央、省驻鹰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入选后须在鹰申报“赣鄱英才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限项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报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1项,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后未按时提交验收(结题)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申报项目。

2.禁止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法人单位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严禁逆向申报。申报人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赣鄱英才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4.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时间要求

申报对象有关年龄、在鹰工作时间等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承诺。

2.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必须出具《实验

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

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支持方向

聚焦“1269”行动计划,围绕我市“1+2”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领域,重点支持能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省级以上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五、申报所需材料

1.鹰潭市“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申报书;

2.鹰潭市“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可行性报告;

3.有效身份证或护照;

4.最高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

5.个人取得荣誉、知识产权和主要成果,企业各类资质及可提供科研环境等佐证材料;

6.全职在鹰工作证明(劳动合同);

7.鹰潭市委人才办颁发的人才证书或相关证明;

8.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写明本人申报项目的类别,如“引进人才项目青年类”);

9.在鹰申报省级人才计划承诺书(引进类及驻鹰企事业单位人才提供)。

六、项目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申报人、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部门登录鹰潭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形式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申报书,鹰潭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负责统一受理项目。

(二)申报受理流程

1.组织申报。各区(市)、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所属企事业单位申报。

2.申报受理。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由项目申报人、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鹰潭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和推荐,市科技局、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审核受理。

3.汇总上报。推荐单位在线上审核受理后5天内报送推荐函(含项目推荐、审核等基本情况内容),项目推荐汇总表、申报书(一式五份)由系统导出后作为附件随推荐函一并报送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审核后报受理中心受理。

(三)申报受理时间

自2025年9月1日起,申报人可登录鹰潭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入鹰潭市科技局官网--首页点击鹰潭市科技创新云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0月8日24时。

推荐(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1日24时。

(四)申报受理咨询

1.业务事项咨询

市科技局 华 威 0701-6232579

2.系统事项咨询

受理中心 甄一章 0701-6228206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2025年鹰潭市“鹰才计划”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流程

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申报材料以及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在个人申报诚信书中写明本人申报项目的类别,如“引进人才项目(青年类)”。一经受理,项目类别及申报内容不予调整。


步骤1:申报单位用户注册
步骤2:完善单位信息
步骤3:申报单位添加本单位申报人
步骤4:申报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内完成系统申报,并完善诚信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后提交
步骤5:申报单位审核项目申报书,在申报时间内完成提交
步骤6:推荐(主管)部门在推荐(主管)部门推荐截止时间内,填写推荐(主管)部门意见后提交
步骤7: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审核,提交审核意见
步骤8:申报人在系统打印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四份)盖章交至推荐单位(主管)部门
步骤9: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
步骤10: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审核盖章后交至受理中心
步骤11:受理中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