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雁阵培育计划(2025-2027年)》已经区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杨浦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雁阵培育计划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十二届上海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及杨浦区委第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本区实际,推动实施以“雏雁(创新型中小企业)-强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鸿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头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雁阵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
一、主要目标
围绕上海市“(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杨浦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主导的“1+2+3+4”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量子信息、商业航天、生物制造、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完善本区培育政策体系和服务举措,全链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重点培育一批代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着力推动全区各层级优质中小企业数量优势持续巩固。
二、培育措施
(一)雏雁(创新型中小企业)
1.【名词解释】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
2.【认定标准】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3.【具体举措】
(1)高质量发展奖励
①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资助;对有效期满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资助;对入库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高新技术企业资助办法》)
②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立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按市级创新资金资助到账金额1:1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单个项目配套金额不超过10万元。(文件依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杨浦区配套资金管理办法》)
③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参评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专利项目类),对获奖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二)强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名词解释】专注细分市场,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
2.【认定标准】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3.【具体举措】
(1)基础奖励
①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实施细则》)
②对上年度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专精特新”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2)高质量发展奖励
①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设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万元的资助。经评价为优秀的,再给予5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立项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杨浦区双创小巨人企业。对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的,按等次给予资助,区双创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家。(文件依据:《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杨浦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功立项后相关科研项目可获得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三个等级的项目资助,博士后个人相应获得一次性4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实施细则》)
④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企业按档位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奖的企业按档位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
⑤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与本区高校、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文件依据:《杨浦区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⑥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人才安居政策及各类人才计划。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给予人才公寓、个人租房补贴、优先入住高品质人才社区等支持,优先推荐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文件依据:《杨浦区产业人才支持专项实施办法(试行)》)
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调层,给予企业资金支持,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助推企业创新合规发展,加快实现资本市场上市。对获准在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获准调层后进入创新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获准直接进入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文件依据:《杨浦区关于促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⑧以“免申即享”方式,支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贷款予以最高30%贴息支持。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经认定,按照贷款利息的50%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文件依据:《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杨浦区关于促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鸿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名词解释】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核心力量。
2.【认定标准】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3.【具体举措】
(1)基础奖励
①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茁壮成长实施细则》)
②对上年度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专精特新”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2)高质量发展奖励
①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且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且当年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5%(含)以上的,根据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的5%,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关于促进智能制造稳增长、扩规模相关措施的操作细则》)
②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设国家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设计创新中心)。着力推动创意设计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文件依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③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立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对完成综合绩效评价的,按市级财政资金1:1的比例给予区级配套资助,市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家,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家。(文件依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上海市杨浦区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
④支持已上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再融资。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区内企业,通过增发、配股等股权融资方式进行再融资,按照融资额的0.5%给予每家企业每笔再融资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区内企业,实施并购重组并达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按照并购重组金额给予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资金支持。(文件依据:《杨浦区关于促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⑤支持连续两年产值(营收)增速2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市级资金奖励,支持重点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国家级奖补资金。(文件依据:《上海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四)头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1.【名词解释】长期专注于制造业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或国内行业前列。
2.【认定标准】满足《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
3.【具体举措】
(1)高质量发展奖励
①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改造。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的,最高可按照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评市级智能工厂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资助。对获评国家级标杆工厂的,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关于促进智能制造稳增长、扩规模相关措施的操作细则》)
②支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质增效。对首次升规入统或首次转规入统,且当年工业产值增长10%(含)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对连续3年工业产值平均增长10%(含)以上的,产值每增长2000万给予20万元的资助,最高60万元。对工业产值首次达10亿、50亿、100亿(含)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助。(文件依据:《杨浦区关于促进智能制造稳增长、扩规模相关措施的操作细则》)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推进
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夯实培育基本盘,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做强“专精特新加油站”服务品牌,举办“头雁领航、列阵齐飞”系列活动。结合本区以数字经济为核心主导的创新型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协调产业链秘书长单位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跟踪服务,加快形成“头部”企业引领带动、“腰部”企业有力支撑、“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雁阵格局。
(二)完善服务体系
依托市、区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属服务包,着力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实效。
(三)营造良好环境
打造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专精特新”服务特色站点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有关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发特色产品,精准对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常态化交流机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现行政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激励有规定的,本培育计划未涉及内容,仍按相关政策执行,实施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本培育计划根据政策动态修正,本培育计划解释权归杨浦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