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技服务网络计划—黄埔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工作要求,结合2022年黄埔专项执行情况,现决定对该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时间
暂定2025年9月,各项目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地点
2022年黄埔专项项目承担单位的参与企业。
三、验收安排
1.提交材料。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于9月10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再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2.项目汇报和专家质询。项目承担单位汇报整体实施情况,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如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汇报,经报广州分院和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同意后,可委托项目组其他人员进行汇报,汇报约20分钟。专家组对工作报告、技术文档、财务报表等必要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材料进行质询。
3.验收评定。验收专家小组针对项目执行整体情况形成验收意见,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完成合同(任务书)既定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的项目验收结论为合格,拨付最后40%的经费。未完成合同(任务书)既定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的项目,验收结论为不合格,最后40%的经费不予拨付。本次项目验收只有一次安排,无整改期。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专家组综合判断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单位是否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四、注意事项
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按时提交验收申请。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广州分院和黄埔区科技局可以发起强制终止,停拨后续经费,追缴未使用的项目资金,视已拨付资金合理使用情况追缴前期已使用资金。
确因自然灾害、法律变更等不可抗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照合同(任务书)所规定的期限和目标完成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主动书面向广州分院和黄埔区科学技术局提出终止申请。提出终止的项目需退回未使用的财政经费及未规范使用的财政经费。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且项目参与单位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需退回未使用的财政经费。对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拒绝接受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项目承担单位,或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追回全部资助财政资金,并依法按照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暂停项目承担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5年内申请科技发展资金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
黄云,huangyun@gzb.ac.cn,13691145994
齐玥,qiyue@gzb.ac.cn,13539834368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甘景琦,020-82118679
附件12022年度STS计划-黄埔专项项目列表.pdf
附件2项目验收材料指引及须知.pdf
附件3项目验收材料模版.zip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