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起草了《贵州省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贵州省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科技厅。以单位名义反馈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馈的需附上真实名字及联系方式。对于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和参考,以便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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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贵州省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贵州省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