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25〕1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形成了《嘉兴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数智优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9月3日—2025年9月12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中南大厦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联系电话:0573—82521924。
附件:嘉兴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数智优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