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配套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大科发〔2025〕192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由在大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企业牵头承担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批复,并在大连市实施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二)由落户英歌石科学城的创新团队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且与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研发合作的,2023年6月16日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批复。
二、补助标准
2023年补助按照项目2023年国拨经费到账并由承担单位实际使用的金额(核定数)为依据给予一定比例补助。2024年补助按照项目2024年国拨经费到账并由承担单位实际使用的金额(核定数)为依据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申请补助的年度以承担单位实际使用的国拨经费到账时间为准。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按照模板格式在线填写,通过“我的项目-项目申报”选择申请表单,申报2023年补助的单位填写“2023年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大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申请表”,申报2024年补助的单位填写“2024年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大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申请表”,并上传以下附件: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大连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申请表》在线填写后打印并签字加盖公章扫描件;英歌石科学城团队加盖团队所在单位法人公章。
2.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重点研发计划的科技项目批文、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扫描件。
3.项目拨款通知书或相关拨款文件、到款凭证复印件等扫描件。
4.英歌石科学城创新团队需提供与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研发合作协议(企业应为申报补助项目的参与单位,国家项目申报书内有体现)。
同时,需将上述材料打印装订成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同步报送。
(二)请于2025年9月30日17:00前按上述要求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料提交与审核
1.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需在系统申报表单内选择申报单位类型“企业”,由市科技局直接受理审核。
2.申报单位是英歌石科学城创新团队的,需在系统申报表单内选择申报单位类型“英歌石科学城创新团队”,由英歌石科学城理事会办公室审核推荐,以英歌石科学城理事会办公室名义出具(加盖英歌石科学城理事会办公室公章)正式推荐函,于2025年10月15日17:00之前将推荐意见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内提交,同时,纸质材料由英歌石理事会办公室统一送至市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处 39989827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1501室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84797213 地址:大连高新区汇贤园4号腾飞软件园3期920室
附件: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与重点研发计划资金配套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大科发〔2025〕192号).pdf
2.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pdf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3日